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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评港府高官的外国籍

1楼 2008-06-01 13:24:44
  只手遮天欲盖弥彰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多名候任副局长拥有外国国籍一事曝光后,舆论哗然,引发一场政治风波。在舆论压力下,有人宣布放弃外国护照,有人含煳其词,有人则采取观望态度,一样的官职,出现几种不同的做法,加上政府官员各有各说,令情况更加溷乱不堪。所谓扩大政治问责制,成为一场大笑话。

  尽管群情汹涌,始作俑者曾荫权却一直设法迴避,在传媒穷追猛打下,他昨日才首度开腔。他表示,《基本法》没有对副局长的国籍设限制,国籍的限制只适用于少数问责官员。曾荫权并称,副局长的任命是按照用人唯才的原则以及依照《基本法》办事,如果只是考虑由无外国居留权的人出任副局长,就不能达到用人唯才的目标。

  黑箱作业任人唯亲

  曾荫权是要表明,此次任命副局长完全按《基本法》行事,不考虑被委任者国籍是为了用人唯才,而各界人士提出国籍问题,反令政府「不能达到用人唯才的目标」。曾荫权拿《基本法》作为挡箭牌,想封住香港市民悠悠之口,但结果愈描愈黑,适得其反。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出任,这是「港人治港」具体体现。可见,「主要官员」不能拥有外国国籍,这是绝对不含煳的。政府声称副局长不属主要官员,但是,按照政府的设计,副局长在政府架构中举足轻重,不但要参与制订及执行政策,而且随时要署理局长职务,日后并有机会成为局长接班人,当局怎能以《基本法》中没有相关规定来作挡箭牌呢?

  事实上,对于多名副局长拥有外国护照一事,不少内地法律专家亦表示忧虑。前《基本法》起草委员廉希圣表示,虽然《基本法》对副局长的国籍没有规定,但作为政治问责的官员持有外国护照,不可避免引起社会忧虑,曾荫权应该重视这种担忧。他质疑,香港人才这么多,为何一定要委任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引起社会不必要的争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更直言:「除非副局长没有署理局长的权利,否则持有外国护照的副局长,署理局长一职时,便违反《基本法》。」

  很明显,副局长算不算主要官员,能否由拥有外国护照人士出任,其解释权已超出特区政府的权限,就是说已不单纯属于「一国两制」中的「两制」范畴,而是触及了「一国」范畴。中央政府不能再坐视不理,必须尽快出面澄清,甚至要考虑是否应由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

  应该指出,副局长国籍问题引起轩然大波,完全是政府黑箱作业的结果。这次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遴选和委任过程完全没有透明度,条件是甚么、遴选程序如何,全港市民完全蒙在鼓。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委任后,当局也不向市民公布详细资料,传媒只能自行查找相关资讯,正因为如此,多名副局长拥有外国护照一事才会引起轰动效应。

  更令人费解的是,政府对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薪酬竟然也秘而不宣。直到昨天,曾荫权还强调,薪酬是个人私隐,不应公开个别政治任命官员的薪酬,以避免不必要的比较。

  薪酬保密心中有鬼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环顾全球,各国公职人员薪酬都是公开的,本港十六万公务员也明码实价,政治任命的司局长薪酬也公开,为何偏偏副局长及政治助理薪酬不能公开,曾荫权是否心中有鬼?另外,问责局长的薪酬都一样,为何副局长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就有不同?是否有人故意製造亲疏有别?其实,就算根据各人的能力、资历,给予不一样的人工,也是被委任者心甘情愿的,为何怕他们比较?

  为了建立这支曾荫权「御林军」,政府库房每年要多拿出数千万元,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知道这钱如何使用,岂能任由曾荫权只手遮天!

  这次委任问责官员所引起的政治风波,已演变成政府的管治危机,甚至宪制危机,而当政者的无能亦由此暴露无遗。难怪社民连主席黄毓民直斥「政府是白痴,曾荫权是傻子」,他在出席《ontv》评论节目《可大可小》时指出,这班人如此狼狈,把事情弄得一团糟,见微知着,举一反三,政府的公信力和能力都受质疑。

  黄毓民特别指出,食物及生局局长周一岳屡错不改,一次又一次,所以花名叫作「周一错」。不过,他现在已不是一周一错了,几乎每天一错,这种人可以好官我自为之,有权无责,你要他下台,他才不理你。这就是特区政府的所谓问责制,局长尚且如此,现在副局长也这样,我们对政府还有甚么信心?黄毓民说:「如果一个政府没公信力到这种地步,但又不用下台,小市民只叹无奈,一点办法也没有,惟有每天祈祷,望他们不要自把自为,做一点好事。」

  香港市民无可奈何,中央政府却应有办法拨乱反正。古人云「安危理乱,实係时主所行」,政治任命官员国籍的争论已超出「两制」的范围,因此中央政府对香港目前的乱状,绝不能放手不管,须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愈迟解决愈被动,最终将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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